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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再被点名!央行新一波警告,币圈"暴富梦"彻底凉了

来源:华佗 作者:华佗 阅读:61

人民银行重申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不具法定货币地位,境内兑换、代投、理财、境外平台拉人均属非法金融活动。提醒公众警惕"稳赚不赔"话术,远离币商、车手等高危角色,守住本金不踩红线。

近期,人民银行通过网联清算公司发布金融教育宣传,主题直指虚拟货币——认清虚拟货币本质属性,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。监管反复强调一件事,恰恰说明骗子换了马甲、换了剧本,正在用更高明的话术去忽悠普通人。这一次,央行的措辞比以往更硬,列出的禁区也更细。

先说最基本的问题: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?央行的定调很明确——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,这些都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也不应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说得再直白一点:你在手机里看到的那串"币",在法律层面不算"钱";你跟人做交易收了USDT,出事后也不会受到法定货币那套规则的保护。把代码当钞票、把交易所截图当银行流水,是典型的认知误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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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说境内的业务红线。这次宣传把境内涉及虚拟货币的活动一锅端:法币兑换虚拟币、虚拟币之间兑换、做中间商或中央对手方撮合、提供交易信息中介和定价、代币发行融资(也就是ICO那套)、虚拟货币理财产品和衍生品交易——以上全部被列入"严格禁止、坚决依法取缔"的范围。注意措辞:不是"少做",不是"低调做",也不是"用境外公司做就没事"。在境内开展,就是非法金融活动。

很多人以为"服务器在海外、客服在电报、收款用U"就能绕开监管。据原文披露,2026年2月八部门通知叠加本次宣传,已经把这条路堵死: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服务;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,未经相关部门同意,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;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,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;RWA(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)在境内开展、提供中介或IT服务,原则上也被禁止,特殊合规金融基础设施除外。想发"人民币稳定币"收割国内用户,这条路也别想走。

骗子的话术五花八门,但套路高度雷同。据原文整理,高频剧本至少有五种。第一种是"稳赚不赔、高额利息"型,打着"量化机器人""AI炒币日化1%""锁仓半年翻倍"的旗号,央行已明确点名要警惕这类产品和平台。第二种是"老师带单、社群洗脑"型,先在微信群晒盈利截图,再在直播间讲K线,最后由助理私聊引导下载境外APP。第种是"搬砖套利、场外收U"型,表面是套利,实则可能卷入赃款流转或"打款后不转币"骗局。第四种是"新概念包装"型,用Web3、AI智能体、RWA房产代币、民族资产加区块链等概念换皮,核心依然是发币、拉人、承诺高收益。第五种是"拉人头返佣"型,静态收益靠币价,动态收益靠下线,已经不是炒币,而是传销叠加非法集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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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亏钱更危险的是当"工具人"。央行提醒写得直白:不要出借、出租银行卡和支付账户;不要按别人指示买卖虚拟货币"过账";不要做"车手""币商""U商"。现实中常见的剧本是:有人电诈骗来钱,让你用自己名下的卡收人民币、再去买USDT转给对方;或者让你把交易所账户借出去"刷量";再或者群里陌生人说"帮我走一笔,给你2%返佣"。一旦资金涉及诈骗、赌博、洗钱,当事人就不仅仅是"兼职",而是整条犯罪链条上的一环。银行卡被冻结算轻的,帮信罪、洗钱罪的法律后果不稀奇。

虚拟货币之所以被监管反复点名,根源在于它天然容易接上黑产。匿名性强、资金流向难追;跨境速度极快,境内被骗转U、境外提现,挽损几乎不可能;价格波动剧烈,平台控盘、插针、跑路随时发生;还常常和电信诈骗、网络赌博、非法集资、传销绑定出现。所以监管的逻辑很清晰:不定性为货币、不承认境内业务合法性、不给"官方兜底"的幻觉。一旦轻信"老师",亏损按现行口径,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认定无效,损失自担。

央行的这波警告,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三句话: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都不是人民币,不能当钱花;国内搞兑换、代投、理财、挖矿、境外平台拉人头,基本都在踩非法金融的红线;谁跟你说"稳赚不赔、内部额度、人民币稳定币红利",谁就是想掏空你的本金。钱包不瞎投、账户不外借、群里不跪听、APP不乱下,这年头能保住本金不缩水,已经跑赢绝大多数炒币神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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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据人民银行、网联金融教育宣传及八部门虚拟货币风险通知做反诈科普,不参与任何虚拟货币发行、交易、投资、挖矿及账户走账行为,请读者务必守住法律底线和钱袋子。